RedFrogLv.21

小马国社会调查报告

第五十三章——尽力而为

第 63 章
2 年前
大半天时间,我和暮光紧赶慢赶,终于在山脊线的几个点位完成了粗略测量,打道回府。除了即将来临的焚风,大祭司的身份也让我们有些疑虑,为何一匹巴尔的马小马会跑到特诺奇提特兰来?
 
接近村庄时,暮光忽然抬头喊道:“瞧!”
 
透过密林,十几朵不算大的云正以相近的速度飘动。
 
那是天马们抵在云朵后方,以恰到好处的力度推动它,既要让这团硕大的水汽尽可能快地移动,又不至于溃散。这每一片云朵都意味着上吨的清水,将在焚风来袭时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村子内,居民们像是上足了发条的机械,争分夺秒地要多做些准备,紧张而焦虑的气氛萦绕不散。
 
“井里的水位还在降…”
 
“赶快挑水,还要再浇一遍!”
 
焚风越来越近了…即便不借助什么仪器,只要你亲自呼吸几口这干热气息,就能得出这个简单的结论。
 
云宝从天空中降落,溜溜达达走过来:“你们可算回来了,怎么样?”
 
“测了几个点位的数据。”暮光答道,声音中透露出难以掩盖的疲惫,“回头还要点时间分析。”
 
我察觉到云宝的翅膀没什么力气地耷拉在腰侧,几根羽毛凌乱地突出来。
 
云宝注意到我的视线,展开翅膀活动两下。
 
“没办法,我们飞了十多个来回,把方圆几百里能搜罗到的雨云都拉过来了。”她撇撇嘴,解释道,“这么搬来搬去实在太憋屈太没技术含量了,要是有云中城的支持,什么焚风都得被我一蹄踹爆。”
 
不比云中城有一套完整的水循环机制,甚至连小马谷也比不过,大祭司能仰仗的只有一个可怜巴巴的水塘。当水塘远远漫出后,天马们只能将收集的雨云暂且停留在甘蔗田上方时刻看管,免得云朵被风吹走,或者受了什么波动后变作一场暴雨。这种办法笨拙而别扭,但总比没有强。
 
“可惜了,奇观就那么一座。”我忍不住感叹道,即便放在地球,云中城也是个世界奇迹,有着堪称完美的环境改造能力。
 
“什么奇观?”云宝诧异地问道。
 
“没事…对了,大祭司在哪里?”
 
 
当我们找到大祭司时,他正站在甘蔗列的间隙中,一边观察,一边精打细算着未来能调用的水量。这是件极其依靠经验和耐心的事,焚风季时不仅甘蔗需要水,小马同样需要水。今年,部落附近的溪流已经彻底干涸,而那些大江大河又离他们格外遥远,根本利用不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以东南的气候,把家安在河流附近固然能应对干旱,可当河流暴涨时,家园又会沦为一片泽国。
 
意识到我们找他,大祭司艰难地转过身,把自己瘦高的身子努力佝偻下去,不愿撞到擦到任何一株甘蔗苗。他就这样小步挪出田里,才原地跺了几下,算是把蹄子上沾的灰土甩下去一点:“有事?”
 
我问:“大祭司,你真的是巴尔的马来的?”
 
“有小马告诉你们了?”他有些惊讶地抬起眼皮,又自顾自地说,“啊,不重要,反正也不算什么秘密。”
 
“是,我是巴尔的马出生长大的,可能往上翻几代还住在特诺奇提特兰,但至少到我爹妈这一辈的时候,就完全没关系了。”
 
“至于为什么来这里…”大祭司先是避而不谈,转而抛出一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你们说,要怎么样的港口城市才会兴旺发达?”
 
“这多简单,深水良港,水域风平浪静。”云宝略微思索,率先说,“这样就能容纳足够多的船只,航运自然就搞起来了。”
 
“是必要条件,但那么漫长的海岸线,总能找出许多符合的地点。”
 
“靠近主要航道?”小蝶鼓起勇气,试探着问道。见没谁有异议,她才舒了口气,“大家看,不仅要能容纳船只,还应该要有船过来才行。”
 
“很好,但还是不够。”
 
这番问答话勾起了我的回忆,长江…那浩浩荡荡的江面一直延伸到视线尽头,似乎漫无边际。万吨万吨的水,在一个呼吸间流淌而过,像是巨兽的血管。
 
我说:“向内陆辐射的广阔腹地。”
 
“就像马哈顿。”暮光眼睛一亮,抢着说道,“马哈顿线是联通中部和东海岸的大动脉,三十年前修筑时,大半的投入都来自于马哈顿,也因此是唯一以城市命名的铁路干线,从此之后才开始了马哈顿狂飙突进般的发展。时至今日,他们还在修筑运河,试图能直接由海入江。”
 
她扫视一圈,只见大家的脸上都是同样的茫然,沮丧道:“真的没谁仔细看了我为你们做的旅游路书么…”
 
大家眼观鼻,鼻观心地只管闭嘴,都没好意思出声。
 
“对,内陆腹地。”大祭司接过话,沉声道,“可巴尔的马背后有什么呢?只有雨林里的衰落部族,更南方则是沙漠里不成气候的绿洲村落。”
 
巴尔的马比小马谷的规模大很多,但依然有限。
 
当工程师们逐渐改进设计,把更精巧的风帆、更高效的蒸汽机搬上船时,巴尔的马的命运就敲定了。作为南方航线途中的补给站,这座新兴城市就是以此为命脉的。
 
“倘若东南颓靡至极,巴尔的马又哪有容身之地呢。”大祭司最后感叹道。
 
“就只是为了巴尔的马?”云宝有点不太能接受的样子。
 
“最开始…这么说也没错。”他迟疑着说,“但待久了,我就想着也许能多做些什么。我从遗迹里翻啊找啊,本地小马们也觉得至少该留点东西,一开始是开玩笑地叫我大祭司,之后越传越广。大家都说,反正没有大祭司了,就当他是大祭司吧。啊…扯远了。”
 
“后来我明白了,无论往纸上记多少失传的故事,救下多少文物古迹,没用,都没用。糖是这片土地上小马赖以生活的产业,它垮了,任何努力也只能立块长长久久的墓碑。
 
“如果特诺奇提特兰要活下去,就必须要让它的方式延续下去。当年它因糖而兴,只要我能证明这片土地依然能种出甘蔗,它就能复活。”
 
这一句句话似乎触动了萍琪,她问:“大祭司,您了解糖吗?”
 
“当然,我收集了很多特诺奇提特兰古代糖业的资料。”他答道,看起来不太理解萍琪为何如此发问。
 
萍琪收敛了笑容,那能够一弹一弹的蓬松鬃毛忽然定住,变得比岩石还要坚硬。她深吸一口气,用一种令人陌生的冷峻语气陈述:“不是这种了解,完全不是。”
 
“就像您说的,那只是古代,可现在糖的主产区是北境。”
 
“从巴尔的马的港口卸下来的白糖,价格是四千七百一十二比特每吨,也就是两块三毛六不到一斤,马哈顿只会更便宜。”
 
“无论古代的林中糖都有多辉煌,那也只是古代的辉煌了。如果您的展望要成功,从种植、加工、运输,白糖的成本至少要低于两块三毛六一斤,否则连家门口都出不去。”萍琪哀伤地说,“如果真那样的话,恐怕再甜的糖也无济于事了。”
 
 
黄昏,热意稍稍散去。一群幼驹吵吵嚷嚷地围在萍琪身边,笑着闹着。可能也只有孩子们依然能发出这样毫不压抑的笑声了,一路上,成年小马们大都是一副苦瓜脸,似乎永远没法快活起来。
 
我走过去想和萍琪谈谈,白天她的情绪明显不对劲。
 
“哇!快跑快跑!”
 
出乎意料的是,那些小家伙见我走近后顿时一哄而散,离得远远的。
 
萍琪回过头:“哎呀,被你吓跑了。”
 
“我也没辙啊。”我无奈道。这些幼驹骤然见我这种奇奇怪怪的“直立猿”,自然不怎么敢靠过来。不过我也快习惯了,每回出远门去新地方,总免不了因为不是小马而格外引人注目。除非…我是跟着没穿袍子的暮光一块,毕竟公主可比什么破直立猿有吸引力得多。
 
“没事。”萍琪果然有办法,她刷得一下从鬃毛里掏出几根糖拐棍,又分我一根,朝小家伙们叫道,“谁想吃糖呀!”
 
在糖拐棍的诱惑下,孩子们总算是鼓起勇气,你推我我推你地簇拥过来,几下子接过了萍琪的糖。
 
萍琪安抚道:“这位大哥哥也是很好的人,你们别这么害怕嘛,不然他也会伤心的。”
 
有匹最胆大的幼驹,似乎是个领头的孩子王,很是“勇敢”地站在小伙伴们身前。她努力做出一副才不害怕的表情,抬起小脑袋,朝我颤巍巍地伸出蹄。
 
糖拐棍到手后,这孩子立马对我做了个鬼脸:“你还伤心吗?”
 
我只是努努嘴,向她示意:“尝尝看甜不甜。”
 
孩子王伸出舌头,往糖拐棍上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郑重其事地点点头:“甜!”
 
我守在一边,看着萍琪又带幼驹们玩了一会儿,直到天色将黑,孩子们纷纷回家去。我故作随意地问萍琪:“心情不好?”
 
“这么明显的吗…”她僵住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以前的笑可是——这样的啊,当然很明显了。”我用手在她脸上比划了一个夸张的曲线,“所以想什么呢?”
 
“也没什么啦。”萍琪再次陷入了那种哀伤,语速放慢道,“只是头一回觉得…就算有气球,派对,蛋糕和糖拐棍也派不上用场。”
 
她的小脸皱成一团,龇牙咧嘴地说:“这里的味道好苦啊,让我有点怀疑,好像笑也是不合时宜的。”
 
我思考了一会儿,才说:“话不能这么讲,难道生活困顿就连欢笑的资格都没有了么?当然需要欢笑,但不是拿这笑声当麻醉品,是拿她当振奋人心的力量,为他们加油打气。”
 
“所以呀,萍琪,请你千万别那么垂头丧气。”我郑重其事地说。
 
 
次日正午,我哼哧哼哧地爬上棚屋,打算找暮光。
 
“暮光,那啥…我去这什么东西趴在地上!”我尖叫一声,猛地往后跳去。
 
那“东西”抬起脑袋,不悦地看了我一眼。
 
“哦——不妙,非常不妙,就算只是从趋势上估计也很糟糕。”是暮光,她伏在一地的稿纸上,活像只紫色大蜥蜴,怪不得会害得我吓一跳。从稿纸的量和脑袋上乱成一团还打结的鬃毛上来看,这姑娘似乎又通了个宵。
 
她作势要起身,却踉跄着差点原地摔了一跤。
 
我连忙伸手搀她起来:“有…多糟糕?”
 
暮光晃晃脑袋,好让自己清醒点:“那些刚翻过山脊的气流,我有九成的把握,这会是一场超级焚风。除非把整个云中城都搬过来,否则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了。”
 
“怎么每回都往最坏方向发展啊!那个向导明明说去年的焚风没什么异常啊。”我气恼地叫道,“有什么能加剧焚风的因素吗?”
 
“必须是足够强烈的影响。”暮光动了动酸麻的四肢,悚然一惊,“会不会是水猿,他又通过什么魔法道具兴风作浪了?”
 
“如果真的是水猿,无畏天马和大祭司不至于连半点消息都得不到吧?”我表示否定,“更何况…这样也不符合他的动机。”
 
“水猿有什么动机?”
 
“想想看,水猿打出的旗号一直是释放酷热,让焚风分摊到整个东南。在追随者眼里,他反而才是特诺奇提特兰真正的守护者。如果哪天他要加剧焚风,这不是砸自己招牌,自绝后路么?”
 
“那还有什么能扰乱一地气候么?”暮光反问道。
 
我向棚屋外眺望,为这刺眼日光打了个寒战。
 
“是日月!”这个想法不可抑制地从我脑海中浮现,“梦魇之月也是前年,那时候太阳晚升了大半天,今年塞拉斯提亚和露娜失踪,日照也出了问题,这种程度影响足够吗?”
 
“理论上…是可能的。”暮光说,“但这只是一个猜测而已。”
 
 
绿色的地狱,我如此想到。
 
队伍在丛林中蠕动了很久,在这种没有平坦道路的地区,实际需要走过的距离要比地图上的直线距离多得多。干热和茂密植被的阻拦,更让我们雪上加霜。
 
我随手掐了根草,在手里捻碎,那肥厚的叶片竟然没多少汁液。暮光判断得没错,整个谷地像是台庞大的烘干机,将雨林逐渐变成了最佳的燃料,只要一点火星,嘭得一声就会炸开。
 
可惜…火星已经点燃了。地平线上浓烟滚滚,尽管是白昼,火光也明亮刺眼。那是东坝子的部落,不久前,搬运雨云的天马们发现东坝子烧起了大火。
 
更近了,在我们前方,火焰像是成灾的精灵飞蝇,肆无忌惮地舔舐草木,一变二,二变四,不消多时,风助火势,席卷而去。橘红色的线滚动,无情地淹没了森林。
 
氧气、燃料、温度…仅仅是这么简单的组合,就能变成这样毁天灭地的灾难。真是报应了,我咬紧牙关,刚在小马谷放了火,这下又要来救火。
 
尽管站在了上风口,那热浪与浓烟还是令试图扑火的小马灰头土脸地败下阵来,只有穗龙屹立不倒。
 
作为龙族,哪怕是一只没长大的幼龙,穗龙也不惧火焰与毒烟。他能站在火焰里奋力铲土,乃至勉强将地表倒下的燃烧树木推开,但一只幼龙终归是有极限的。
 
更糟糕的是,匆忙赶来的救火队伍来自各部落,完全没来得及组织起来,单纯是抱着救火的念头各自为战,这里一窝蜂扎堆,那边又毫无应对。
 
“里面还有小马吗?”
 
“得去救他们!”
 
“怎么救?!火烧成这样,冲进去自己也会保不住的!”
 
火势蔓延速度极快,许多东坝子的居民还困在火场里。可按现在的处境,能控制住火情不扩大都有困难,更别提冲进去救他们出来了。
 
一片纷乱中,大祭司的表情变幻着,像是想到了什么,最终化作一声痛苦的低吼:“把那些雨云全部调过来!”
 
有匹天马问他:“调多少?”
 
“你没听见我说什么吗!全部!”
 
“特诺奇提特兰是活着的小马,不是死去的…”他又重复一遍,“所有雨云!全部!”
 
大祭司俯下身,紧紧地盯着穗龙,近乎哀求地说:“小家伙,求你了,求求你跑一趟,告诉他们再多撑一会儿。”
 
 
火场上空,浓烟尘埃在热空气的推动下,争先恐后地涌向天空,形成蘑菇盖般的凝实灰云。
 
天马们推着雨云,小心躲开这险恶的灰云,冒着被熏晕一头栽倒在火场中的风险,一次次降低飞行高度,在滚烫的空气中瞪大双眼,只为找到居民们的位置。
 
随后所有雨云都聚合在一起,化作一尊庞然大物。咻咻几声,云宝便离开队伍,围绕雨云疾速飞行,将它压缩凝实。云由一尘不染的纯白渐渐转变为金属般的铅灰,直到天空也要承载不住这团水汽时,她全力一踹,大喝道:“走你!”
 
与雨云的体积相比,云宝分明是巨人身上的跳蚤。然而就是这渺小的一击,也能让巨人战栗嚎叫。顷刻间雨云内翻滚起雷霆,暴雨如注。成股的水流从云幕中降下,又在风声撕扯为黄豆大的雨滴,劈头盖脸地砸向地面,让火焰吞噬一切的势头为之一滞。
 
不,还不够,停滞哪里够呢,必须彻底把火焰熄灭!
 
云宝调转方向,向着这因她而生的雷霆闪电,马儿再次冲锋,以最暴烈疯狂的方式正面强冲。
 
这是任何教案都未曾记载的极限操作,能见度、风速、闪电…没有一项条件是满足要求的,但她就是从雨云中心横扫而出,简直是把这铁筑一样的铅云拦腰斩断。
 
“给我——下去啊!”
 
巨人轰然崩解,几个呼吸间,上百吨雨水砸落在燃烧的大地上。
 
 
距离林火扑灭又过去了一整天,小马们仍在火场检视着,免得哪处阴燃的灰烬再次复燃。
 
放眼望去,原本茂密的丛林此刻像是被把剃刀狠狠刮过,露出光秃秃的丑陋地表。许多树木倾倒在地面,较细的枝丫早已焚毁殆尽,只留下个烧到一半的黑黢树干,好不凄惨。
 
那雨既带来了生机,也给大祭司的展望宣判了死刑,积攒的雨云在东坝子的林火中用尽了。就在一片狼藉中,大祭司依然打起精神,试图联合各部落拿出个章程,好应对接下来只会更猛烈的焚风。
 
扑灭东坝子的林火,拯救了部落头目们对大祭司摇摇欲坠的信任。前年的猛烈焚风还让本地小马们记忆犹新,山林中小马们再次汇聚一堂,哪怕只是暂时的。
 
这种天气穿长袍已经足够显眼了,暮光不愿意出面,于是托我代她讲明。
 
“东坝子的林火,初步判断是干燥的枯枝被引燃了。说实话,这次焚风恐怕要比前年还猛烈,如果不是先前攒下的雨云,根本不可能这么快扑灭。
 
“现在最简单的方法是划防火带,根据风势和地势,直接把山火最易蔓延的地带和森林的其余部分隔开来。但要做就必须覆盖整个天平山脉东侧的森林,不然防火带根本不成型。但凡有一处缺口,火势就有可能蔓延出去,防火带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怎么个分隔法?”有小马发问道。
 
“砍,提前砍出一片没有可燃物的隔离带。”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按面积算,焚风过境前我们最少最少得砍掉两百公顷的林子。把所有部族的青壮都拉进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一路砍过去。除此之外还要在组织巡林队伍,尽可能早的发现那些起火点。”
 
此话一出,一时间众马默不作声。
 
大祭司站起身,扫视全场:“到现在还不愿意吗?这不是缩起脑袋装没事能解决的事,看看周围吧,我们现在是坐在一堆随时可能被点燃的柴薪上。”
 
那些焦黑的树木,垮塌的棚屋,不少还冒着温热的白烟,印证着他的话。
 
终于,某个在先前带队押走水猿追随者的部落头目有了动作。他扬扬蹄,示意有话要问:“防火带成型前后,能保证林火一定不会烧到我们家园里去吗?”
 
我皱起眉,迟疑道:“这…恕我难以保证,即便防火带成型,也只能尽可能降低风险。”
 
“那就是不行了。”他转过身,向大祭司颔首,真诚而恭敬地说,“大祭司,如果只有我自己一匹马当然好说,可要是青壮都派了出去,留下的老弱又该怎么办?”
 
这是个死结,焚风需要抽调人力应对。然而各部落散落在纵横百余公里的特诺奇提特兰谷地中,其间尽是密林。若是青壮尽出,谁能保证大部队在前时自家不会遭了火?一个来不及,就如同昨日东坝子,如果不是这些时日里天马们攒出的雨云,后果难以想象…
 
大祭司终究不是数百年前率领所有部族的“大祭司”,特诺奇提特兰小马也已经分裂了太久太久。让他们在友方有难时搭把手是一回事,叫每一个部落都竭尽全力对抗焚风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们部落会出一千匹小马参与,我将亲自带队,一切由大祭司你吩咐。”那头目给了他个台阶下。
 
各部落紧跟着,承诺将派出多少多少的队伍,一齐接受大祭司的命令。
 
老实说,我相信在这一刻,他们拾起了对大祭司的信任。但当他们代表身后的千百匹小马时,要负起的是责任也是千百倍了,哪里又有资格去谈对大祭司的无条件信任呢…
 
无论怎么说,此时能集结起来去砍伐防火带和巡林的小马,还是比暮光预估中征调所有青壮的条件差远了。
 
 
当我们找到大祭司时,他枯坐在棚屋里,直愣愣地盯着眼前的墙壁。
 
听到动静后,那双没甚光彩的眼球在眼眶里一转,好像所有生机都随雨流逝了:“啊…是你们啊。”
 
“无畏天马,你,你不是一直想让那些古物得到安置吗?”大祭司喉头耸动几下,一时竟说不出后话,仿佛有块烧红的热炭在那,卡死了每一句言语。
 
他终于将热炭咽下,任由自己被那份痛苦灼烧:“拿走吧,全部都拿走吧。”
 
得知这些宝贵文物能收归博物馆后,无畏天马这位经验丰富的考古学家却没有半点欣喜。无论是遗迹,还是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小马,似乎都在垮塌。
 
她劝解道:“哪怕没成功,来年还是可以继续呀。”
 
“来年…呵,恐怕不剩几个来年了。”大祭司的声音就像块寒冰,“商议时的样子你们也看见了,部族的热情早就要耗得一干二净。古代的特诺奇提特兰是块石头,现在它只是堆沙子。我乃至那些部落头目都竭尽所能地捧起这捧沙子,还是无济于事。我只是很累…十六年啊…做了十六年的梦,也该醒了。”
 
不久前从那座坍塌遗迹里救出的壁画碎片,经过简单地修复后,勉强拼凑成了完整图案,摆放在他正前方。
 
“瞧,它多美呀。”大祭司连动弹也没有,仿佛是亲眼见到了它古代的鼎盛,感叹道,“就好像,特诺奇提特兰没有消亡。”
 
“他们的飞行姿态好奇怪啊…”云宝盯着画中的天马,忍不住出声道,
 
“现在是在乎这个的时候吗…”我吐槽道。
 
“但真的很奇怪啊,我就没见过有天马在平飞的时候会这么往上仰,飞行倾角完全不对嘛。”云宝不服气地争辩道。
 
按照飞行姿势,壁画上部的天马隐隐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数量占绝对多数,正如云宝所说的飞行倾角微微向上。
 
“没准就是他们画错了呢?”
 
“不可能,这么明显的问题,怎么会发现不了。”云宝坚持道。
 
无畏天马也给出了判断:“这种类型的壁画,每一处细节都会有明显象征意义,不太可能是无心的。”
 
“那干嘛要把天马按飞行姿势分成两批呢?”珍奇插话道。
 
天马天马…我忽然回过味来:“我确认个事哈,东南…是一直都没什么天马的吧?”
 
“所以是夜骐…是他们。”大祭司像是想明白了什么,哑然失笑道,“没机会的,夜骐…他们不会来的。”
 
我刚想追问夜骐的情报,无畏天马便走到大祭司面前:“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我见识了太多悲剧,埋藏千百年的瑰宝因为利欲熏心的文物贩子而摔得粉碎、记载着历史的古籍在岁月中腐朽为难以辨认的残片。”她瞥了眼满是裂缝的壁画,“大祭司…我实在不想看见同样的事情再发生一遍了。”
 
无畏天马朝坐在原地的大祭司伸出蹄,露出带着几分挑衅的笑容。
 
这位冒险家曾在种种险境与阴谋中孤身前行,她骨子里的自负乃至胆大包天此刻展露无遗,比黑夜中的火炬更难以忽视:“若干年后,特诺奇提特兰的宝藏,是由她的孩子们代代传承,还是辗转千里,摆在和她毫无瓜葛的博物馆里;巴尔的马是彻底沉沦,还是焕发新生。大祭司,这也许就取决于现在呢?”
 
“为了特诺奇提特兰,尽力而为吧!”
 
大祭司愣了愣神,握住了伸向他的蹄子:“不…是为了东南。”
 
“好,为了东南!”无畏天马重重点头,利索地将大祭司拉了起来。
 
十六年的执拗再次支撑起这匹中年陆马,令他站得像根杆子,哪怕是最后一次。他闷声闷气地说:“夜骐那边…我去了恐怕会更糟,只能靠你们了,我要回巴尔的马一趟。”
 
“巴尔的马?”我眼睛一亮,“那边还能拉来援兵吗?”
 
“会有的。”大祭司答道,“别忘了,既然有像我这样来的,自然也有去的。”
 
 
 
 
 
 
PS:忙里偷闲的码字日常如下:
最开始
 啊,要写新情节啦好激动,这个对白不错诶,哦哦,可以这么描写,这里加点伏笔,一定很出彩,嘿嘿嘿。
 
一周后
怎么…还没写完啊,累了累了,姑且这么圆过去吧。
 
一个月后
敲类妈,又不是写什么世界名著,老子抄起键盘就是干,管你什么大纲、文笔、中心思想,统统去死去死去死啊!呜呜呜…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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