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monSwooshLv.13
麒麟

辐射小马国:爱与和平 Fallout: Equestria - Make Love Not War

第五章:四处游荡(1)

第 5 章
3 年前
待到那个叫做杀痰男孩(2)还是什么的乐队的音乐萦绕我耳的时候,我已开始在镇里找乐子了。我路过酒吧,于是打算坐一坐,顺便权衡一下我的下一个受害者。我一把翻上了椅子,朝酒保那里望了过去。
“嗨,我就是很好奇一事儿。咱们镇子里有历史学家吗?”我转过身,前蹄放在桌上撑起脑袋,“就是,能了解到小镇历史的那种。”
酒保往桶里吐了一口棕色的恶心东西,说:“就冲你那两撮儿羽毛,人家让你在脑袋开花前写封遗书都算幸运。”
我皱起了眉头:“行。”瞧,人家温斯顿·丘吉尔(Ol’ Winnie)搁这儿树立榜样呢。
“看你领会的还挺快,那我就这么跟你说吧。”显然,即将被说出的这件事情很重要,因为她第二次往桶里吐了口痰,然后把身子倾向了我,“别指望能在这里打听到什么。我懂你这类马,总是能在镇上见到那么几只。你抖的机灵最后只会把你自己操翻。所以,既然你已经了解到了一半信息,那么何尝不先给自己找些筹码,这样才好拿到后一半。而且你已经不在听我讲话了。”
“对不起,你刚说啥?”我差点没忍住。
她一拳敲在桌上,旁边她刚清理完的玻璃杯都被打翻了。“别给我耍小聪明。治安官选出来的警卫脑子都一根筋,所以在把你射成肉泥之前,他们从不三思。”
“我会记住的。”
“不你不会。”我笑了,而对面的小马则叹了口气,拿来另外一个玻璃杯,开始大擦特擦,“你们从来不会。”
哈,既然受到了如此热烈的欢迎,那我可得在这儿找些弱点重拳出击了。于是我戴上了我的侦探眼镜,然后开始在镇子里瞎逛。这副侦探眼镜本质上是用来催眠小马的,因为上面印着廉价的旋涡图案,和我本来就带着的那副眼镜完全一致。实际上呢,它其实就是我本来就带着的那副眼镜。
看着周围无处不在的避难厩设施,我的心思转移到了这个城镇的起源,并做出了一些有理有据的猜想。51号避难厩一定就在附近。而这里第一代镇民迁到地表的过程,温彻斯特一定亲身经历过。对于当时避难厩里究竟发生过怎样诡异的社会改良活动,我一概不知。但它一定成功了,毕竟那时幸存下来的小马数量还多到足够在地表建造一座城镇。虽然根据和我说过话的小马们的表现来看,那场活动大概是既下贱又疯狂的。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小马们很快认识到在一个两派科技法西斯群体疯狂竞争的世界上,继续生活在全是战前设施的马厩里到底是多么脑残的决定,于是跑路了。真实情况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
我现在完全可以直接闯进山姆所在的那堆破烂里(他甚至管它叫做房子),但这里我不得不认可一下他。因为哪怕他没有听到我的声音,凭动静他应该也能很快猜到是我。毕竟他早先已经开始对我持怀疑态度了,所以这样做的风险有点太大。镇上其他本地马看起来都不想和我有任何眼神接触,而我也不觉得躲在墙角偷听会获得多少有价值的信息。当然,酒吧里戴毡帽的那些扫帚胡子们除外。瞧他们看我那样儿,要是我能愿意把他们给上了,他们能把脑子里的老垃圾全都倒给我。我虽然很想打探到信息,但我倒也没有急不可耐到那种地步。
不论怎样,我需要一个切入点,哪怕是零星碎片我也满足了。那帮守卫们认识的词汇量估计长不过他们的枪管子。所以尽管我可以轻易从他们口里得到任何信息,但看在他们可能连今早吃的什么都不记得了的份上,我也并不觉得他们能回想起整整三十五年前发生的事情。
不过也不是没有例外。伽利博。尽管他胆小如鼠,但他至少还记得给自己的大脑交话费。同时,他的意志力破败得像一只没了自尊的小白兔一样。我绝对能在他那里套出点什么。我只需要想方法接近他——毕竟他还在大门口放哨,而他那地方也正是温彻斯特听力所及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我得把温彻斯特支走。也就是说,干扰战术!
幸运的是,对于搞干扰,我还是有那么两下子的。
从刚刚我和他在门口打的交道来看,那家伙并不相信伽利博能一只马干好所有活。所以举个例子:假如呢,镇上出了些棘手的问题。温彻斯特相比于把他送出去,大概率更愿意亲自出马。
酒吧大陷落是个好主意。如果那里因为任何原因着起了火,那些猪毛袋们绝对会当场欢呼雀跃并为烟尘中毒而举杯欢庆——而那是不可能的。在酒吧纵火只会烧掉我从任何小马那里获取任何情报的机会,同时杀掉半个镇子的小马。其他能威胁生命的东西(比如炸弹啊,谋杀啊什么的)只会让我落得相似的下场。于是我走到一处棚屋旁边,借着阴凉靠在墙上——它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嘎嘎声。于是我立刻换一个地儿思考去了,因为我已经听见那被我硬是靠弯的屋主人拖着蹄子着走到门口骂我的声音了。
当然,这帮蠢蛋的结构工程知识绝对好不到哪里去。他们的房子估计隔三岔五就得出点问题。而如果有什么东西倒塌了(或者听起来像是倒塌了),那么立马去解决问题的只能是温彻斯特。不过这些球场看台看上去好像一个喷嚏就能被吹倒。而显然,其中一部分看台的问题实在是太严重了,以至于连他们都不敢往那上面加盖一栋三层棚房,哪怕这些房子本身就已经足够危险了。大家估计都知道这些看台的安全隐患,却又没有小马真敢冒险把它们给毁掉。总之,不管看台上面有没有住马,把它们给弄塌绝对能整出不小动静。
我沿着山姆那条灰尘遍布的巷子走了回去,然后绕到了球场上这些简陋小屋的后面。一名卫兵正站在供棒球队员休息的教练席前面,那里的大门被木板给封住了。我眯眼打量了他一下,然后关掉了我的收音机。看着他的头盔以及他那乘凉的悠闲样,也许如果我能飞到看台第一排的座位那里,然后朝出口冲出去,那么他应该是看不见我的。
按照计划进行,飞行和降落都十分顺利,但最后的冲刺却发出了一些响动。回声沿着看台座位传了出去。于是我立刻找到最近的掩体然后卧倒。紧接着传到我耳朵里的是那乡巴佬疑惑地发出了某种慵懒的疑问声,显然他什么都不知道。几秒过去了,我一直都屏着呼吸。如果我在这里蠢蠢欲动的消息传到了温彻斯特耳朵里,他一定会二话不说直接像我睡了他老婆一样拿枪把我追杀至死。不过到现在为止,他应该还没有时间对所有警卫提及我的存在。我的目光正对着出口,所以唯一能确定自己被锁定目标的方法就是身后突然出现大喝声。最糟的情况是自己的屁股被某个认为我跟那帮贴戚薇是一伙的老蠢驴打上一梭子。
我听到了卫兵开口呼吸的声音。那声音距离我也就一两米远。“这天杀的破椅子,迟早一天得要咱老命。”接着一阵低沉的脚步声出现。我连忙开始祈祷这些看台不要被他四蹄的声音给震塌。不过还好,那声音由大至小,然后便听不见了。
松了一口气之后,我便开始匍匐爬行。直到我从这些铁椅子爬到水泥地的时候才停下来。阳光从这些椅子之间的缝隙中穿了过来,在灰尘中形成了一道道光束。这时我才意识到,这个房间其实还蛮冷的呢。我迅速搜寻了一遍周围,试图找到一些喝的,但这里什么都没有。假如这片区域没有时刻处在被掩埋的风险里的话,这个教练席倒还挺适合改造成另外一个酒吧的。
通向队员更衣室的那扇内门裂成了上下两半,于是我身体潜伏在门锁仍然完好的下半部分,然后打开用干燥的油漆写着“请勿进入”的上半部分,探头从两者中间望了过去。通向室外的大门虽然被木板钉住了,但阳光还是从缝隙中射了进来。这里相比外面实在是太暗了,所以哪怕有小马直接从木板中间望过来,估计也看不到我的存在。更衣间的柜门看起来很久之前就被扯下来了,一些废铁和骸骨零零散散地横在地上,除此之外没啥有价值的东西。
过道对面通向另外一侧看台的大门也被木板封住了,大概是为了防止小马们不小心从安全的地方游荡到这里。我很快找到了那里的储物柜。里面的东西全都被掠夺光了,而柜子本身也被焊接在了一起,堵在了防火门前面。而这个场景给予了我下一个灵感。于是我沿着过道跑了过去,检查着旁边的墙壁,试图找到什么东西。我在墙上找到的前两个夹钳都空了,但后两个上面还夹着两个标志性的红色铁筒——灭火器。我看了看那两个没了灭火器的钳子上的标志,上面写着“水基灭火器”。看来这帮镇民渴起来真是什么都敢喝。
其中一个我找到的灭火器里显然什么内容物都不剩了,因为我发现了它顶上锈迹斑斑的洞口。另外一个灭火器虽然被打出了一个凹坑,但它似乎还是完整的。我把它从夹钳上取了下来,把它勾在了一只蹄子上,身子向后避了过去,同时慢慢按下灭火器上的活塞。
什么都没发生。
我把活塞按到最低,然后皱起了眉。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从它的喷口里传了出来。接着,一股褐色的粘液从那里汩汩流了出来。“得。你可真特么是——”灭火器把剩下的全他妈吐出来了。一大股泥泞的污浊物溅射而出之后,泡沫像爆炸一般被射得到处都是。我被吓得松了蹄,虽然喷射是止住了,但灭火器也被我扔上了天。我一屁股摔到了地上,惯性使我向后滑了好几米。
你有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切的一切都进入到了慢动作状态,就好像整个宇宙都想让你看清楚你自己到底闯了多大的祸?嘛,对我来说,此时此刻就是这样的。那灭火器好像花了八万年才重新落到地上。好巧不巧,率先落地的正好是它的阀口,而那个特定的角度正好让整个阀门和灭火器分了家。这下好了,它由此变成了一艘火箭,瞬间便窜上了天,飞到了看台的位置,击中了中间的一个支撑柱。你猜咋地,那一击简直是毁灭性的。你能看到的所有螺栓全都从那柱子上飞了出来。接着,那支撑柱从连接看台和教练席的楔子开始轰然倒塌,在过道中间砸出了巨大的一个洞,吹起了山一般的灰尘。在这一番混乱中,那灭火器从尘埃中飞了出来,看起来就像一团废铁。在把其内剩下的所有泡沫尽数挥洒在教练席上之后,它砰地一声落在了地上,如同被喝光的饮料罐一样滚到了我的身边。现在,那根顶梁柱彻底失去了它的支撑,发出了低沉的吼叫声。我被那声音吸引了过去,望向头顶。只见一大股灰尘从天花板上洒落了下来。我吞了口口水,然后立刻开溜,脑子里只有一个目标:赶紧找到一个公共厕所。
外面,警卫和几乎全镇的小马都被这一阵坍塌的声音给吸引住了,我很容易便从他们中间挤了出去。镇民们被成群地从那些比这更衣室更加危险的建筑里驱赶到了空旷的地方。不过并不是所有小马都在遵从指令。酒吧里的那些老顾客们更是汗毛都不带动一下的,于是,根本没谁能注意到快速钻进毗邻的厕所并把大门紧紧关上的我。
我很快便开始后悔我偏偏选厕所来作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因为在这个连自来水都没有的镇子上,公共厕所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我的意思是,我早该知道的。这帮家伙是那么的热爱水源,以至于他们估计有在回收利用自己的尿液。厕所里只摆了一个木桶。木桶上尽是一些腐烂发臭的污渍。有些污秽物甚至还被拉在了木桶外——它们估计来源于某些拉屎都不屑于瞄准的醉逼。一想到这个地方会有小马专门负责清理这种地方……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能够忍受这里的时长是否足够我把这句玩笑说完。
我微微打开了厕所门,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我这辈子第一次觉得二手烟和腐木的味道是真他妈好闻)然后使劲憋住气。待到我的视线范围内被憋出金星的时候,地面忽然震动了起来,带着整个厕所开始摇晃。紧接着,球场看台彻底崩塌的轰鸣在整个城镇里回响了起来。我舒了一口气——然后才意识到我一开始为什么选择不去呼吸。我再也受不了了,于是我一脚踢开了大门。
“妈的,老娘午饭是吃了些啥啊,拉得跟地震了似的,干。”没有小马被我的笑话逗到,即便我的脸都已经绿的跟我头发一个色了。
“你!”完蛋,怕谁谁来,“你做了个啥贼?”温彻斯特一边吼着一边走了过来,一边把一个挡道的可怜虫撞了个狗啃泥。
“呃嗯……做了个大号?”我用地上的沙子擦了擦蹄,“实际上,我觉得我什么都没拉出来。那个地方实在太恶心了,就算我被臭到心脏病发作,我也得走出来换个地方拉完后再死。”
他使劲瞪着我,而我则尽全力装作自己的屁眼里正塞着一个足球。“我可盯着你嘞。你个臭飞天的,别给我想着打锤过孽。”接着,他转身朝看台走了过去。直到他走到废墟旁边之前,我继续保持着自己最完美的便秘表情。接着,我一股劲儿便往大门的方向跑去。
球场看台二层的过道被镇民们改造成了一个瞭望塔,旁边则是一个用啤酒摊子做成的办公室。只见一只骨瘦如柴的小马坐在破败的窗户旁边,望着一片虚无。伽利博的头盔靠着他的独角旋转着,比他瘦小的脑袋胖上好几圈。他的战斗服对他的身躯来说就像一片深不见底的泳池。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目不转睛地注视这片烧焦的废土的,因为我只要在户外往远处看就不得不眯起眼睛。也许他是想通过这种方法把自己弄瞎,这样他的那老父亲就不得不彻底放弃他了。他的等离子步枪就挂在他旁边的墙壁上。伽利博没有看到爬上楼梯的我,也没有察觉到我走到他身后,也没有注意到我坐在了他旁边。
“看啥呢你?”
他尖叫了一声。我看着他掉下了椅子并挣扎着用念力拿到了步枪,“快停、停、停、停下来!”
“兄啊,我老早就坐在你旁边了。如果我真的要打劫你,那你现在的脖子上就已经架着一把刀了,好吗?”
“你、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在这里闲逛来着。咱之前的聊天被打断了,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我看着他呼了一声,然后虚弱地咧开嘴笑了一下。“你在这里的样子,看起来不是很舒适啊。又是结巴又是一惊一乍的。”他并没有回答我,而是草率地瞜了我一眼。“你有什么心事吗?”
“我……我并不想当卫兵,好吗?我不喜欢……”他犹豫了起来。
“……不喜欢枪?”
“哦不,我爱死枪了!”听到这句话,他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完蛋,我看起来是触碰了小马国的禁区了。伽利博说着把步枪飘到了他面前,然后把它从中间拆了开。等离子枪口的能源随即被切断了——而下一个被切断的就是我的脑回路,因为我承认,我对能量武器的工作原理并不上头。“瞧瞧这玩意。我们刚捡到它的时候它还是个旭日来福,老爸把一个鸟马射下来的时候在他身上发现的。因为受到了冲击,它里面的水晶碎成了上百片,辐射器周围的底架也彻底裂开了,所以整个枪管就报废了,我们不得不舍弃掉它。但当时我从那鸟马穿的盔甲里的一部分火花试验装置和呼吸器给拿了出来,然后把它们临时拼成一个离子发生器,接着把电容器里的电线重新接到来福枪里,制成一个磁铁室。得嘞,等离子步枪就出来了!于是,为了找到一个新的枪管,我……”
“简直是太引人入胜了!小伽——我能叫你小伽吗?”
他脸红了,害羞地把枪放回原处:“也……也许吧……”
“懂了,你喜欢枪。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啊……老爸觉得如果我已经可以修好一把枪了的话,我应该也能用它们了,然后……”他好像是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我很……胆小怕事……”他的话茬就这么断了。哦我的老天爷爷啊,胆小怕事?谁想得到呢!
“所以你很乐意一天天把机器零件捣鼓在一起,但在战场上,你就只能跑路?”他擦了下鼻子,然后点了点头,“那你应该很喜欢和山姆混在一起,不是吗?”
“老爸说只要干守卫的活,就会长胡子,我就能成真正的雄驹。”我看了看他下巴。那里有一层稀碎的毛发,但彩虹代码花一天就能长那么长。他们俩胡子的区别在于,以彩虹那邋遢的拖把头造型,要是给他的胡子剃一下,他就能摇身变成一个披头族小青年。而伽利博的胡茬只是让它看起来更像一只癞皮狗。和他老爸温彻斯特一对比,看来他们家族的胡子基因是隔代遗传的啊。
“这个理由可太特么蠢了。咱们不如聊聊别的吧。”我回头看了看。虽然小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我毕竟还有要事在身,“话说回来了,你知道山姆是打哪儿来的吗?”
“山姆?那机器马?”
“对。”
“不知道。他在我出生前就在这住着了。”
“嗯……”意料之内。
“他很少谈及他的身世。他总是自己一马独处,修修东西什么的。我不找他是因为我怕他……不喜欢我。在小的时候,我经常去他的工作室里玩废铁,直到有一天,我用一些零件造出了一把滑膛枪,然后意外把它的电子眼睛给射了出来。我是获得了可爱标记,但他自那以后再也没允许我进去过了。”
我哼了一声:“所以他缺一只眼睛的罪魁祸首原来是你?绝了老兄。”
“除了他和一些守卫遵旨出行捡垃圾以外,我在镇子里很少见到他。我记得他们今晚就要出去卡巴雷洛骑士中心来着。”轻易透露信息,看来这是他不能担任守卫的另外一个原因了。
“卡巴雷洛骑士中心?”
“南圣西马隆那里的一处老商场。侦察兵说那个地方好像是几乎没马去过的样子。”
就在这时,我听到台阶底下传来了脚步的回音,于是转过身去。“和你聊天很开心,小伽兄。但我得走了。祝你工作顺利哈。”瞧,现在我的语气就变得可疑到了极点,但至少我已经有线索可循了。我只需要做的就是拿回我的外星小手枪,逃出这里,并防止温彻斯特把我的脑袋砍下来挂在城墙上示众。
“哦?哦……”可怜的小家伙听起来还真的蛮失望的。不过也是,拜他老爹如此礼貌绅士的高尚品格所赐,他身边估计没多少冲他说话不带吼的小马。我从他的桌子上掏来了我的小玩具,迅速检查了一下脚步声传来的具体方向,然后朝着另外一边以和温彻斯特同步的步伐走了下去。稳得一批……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我回到酒吧后面,数了数剩余的瓶盖。接下来我该做什么?我在这里能闯的祸都已经闯遍了,可现在连中午都不到。更糟的是,我已经开始切实地感受到这里的高温了。感谢彩虹的冷却装置,但在这种环境里,我不觉得单单这个小玩意就能起到任何实质作用。于是,我做了所有需要想办法消磨五六个小时而又处在一个气温逼近40摄氏度的沙漠里的小马都会做的事情:喝酒。
酒吧卖的酒是温的,口感烂炸了。但我来到小马国的土地上也有一段时间,所以也就习惯了——至少它在这里比水还便宜。酒保看样子并不考虑和我聊天,而旁边那些脸上长着风滚草、头上带着大破帽的傻缺们说的话我一个字都听不懂。所以我一跃便坐到椅子上,先是发了会儿呆,然后开始漫无目的地观察镇里的小马日常。正同曾经经历的一样,喝酒的过程首先缓慢而又无趣,但没过多久,当桌上的空酒瓶越攒越高时,我也便开始跟着收音机里的音乐翩然起舞。温彻斯特中途路过了一次,朝着椅子上的我瞪了一眼。而我依然照旧叽里呱啦地哼着歌曲《四处游荡》,尽管我这辈子就没尝试过记住过歌词。酒台后面的葡萄干似乎对我自得其乐的狂躁丝毫没有意见,但那大概只是因为我的瓶盖正在被虹吸到她自己的腰包里罢了。
在天气最热的某一时刻,我似乎是睡着了。接着我就被肩膀上的一个枪把儿给怼醒了。要我说,在晌午的时候把九瓶啤酒灌下肚对于我的精神状态简直有百害而无一利,但当我的感官接收到周围的炎热和自己干枯发裂的口腔,我就想让温彻斯特干脆当场把我射死。那家伙好像冲我说了些什么,我他妈可不记得他说的内容是啥,因为我当时就根本听不进去。那时的太阳已经落到很快就能刺进我眼睛的角度了(而这根本谈不上是一种改善),于是我得出结论:正午已过,我得从镇子里滚蛋了。对此我并不是非常开心,但我随即意识到在晚间的荒漠里溜达也比在温彻斯特的待客之道下苟活要舒坦。
对于以上这个结论,我只能说它对了一半。因为在沙漠里,我每隔五到十分钟就得瞧一眼地图。在酒精的诱导下,我的两边大脑似乎在闹离婚,所以我特么根本不知道我现在在哪。来的路上记住的那些路标我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而鉴于太阳现在在天空的另外一半边,哪怕同一样东西,现在看起来也完全不一样。在我把收音机关掉之前,我大概连停车场都没有出,因为以这个小破音响的音质,让它播放上百岁的流行摇滚曲实在让人头痛到还不如让别人直接把硫酸泼进我的耳朵里。待到我终于走上高速公路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好一股脑把自己吐死了。
很显然,那并没有发生(叙事真是充满创意啊,小原)。在城郊南边的某处,我在路上看见了一只小马。那是我第一次在镇外看到活物。在一般情况下,我的脑回路大概会这么走:如果他是商马,过去给他捣乱;如果他是掠夺者,伺机加入他们;如果他穿着动力装甲,一般情况下不值得去插一脚。我看不清那小马的具体装束,因为他全身覆盖着褐色的斗篷,除此之外什么身体部位都看不见。不过呢,废土之上的潜规则:如果你遇到了一只不会立刻把你打成渣渣的小马,那你可就是捡到宝了。所以我不如过去瞧一瞧到底是什么情况。
“如……”我刚开口,声音便戛然而止。此时,开口讲话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在嚼玻璃片,“如果你恰巧随身携带头痛灵的话,伙计,能不能分我一颗呢?最好是点44口径的,谢谢。”
那陌生马笑了。“今天玩的怎么样,小子?”不得不承认,那声音让我起了兴趣。这声音绝对来源于一只母马的喉咙,而它却又沙哑、轻柔而富有磁性。听声音,这小马的岁数比我要大,但我每次听到她发出一个音节,身体都会忍不住地感觉刺挠。一只独角从她的斗篷里突了出来,同时耷拉下来的还有几根饰珠的辫子,同时我还看到她的背上扛着一根木棍,和一堆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怎么样。”我注意到她没有停下来和我对话,而是继续往南走去。于是我跟上了她。
接着,一个葫芦瓶飘到了我的脸前,我花了整整十五秒才成功让双眼聚焦到它上面。“喝点这个。” 她说。
我心里思索着瓶内容物的所有可能性。里面可能是某种魔法药水、可能是更多酒、也有可能是毒药——因为这样她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杀掉我,然后搜遍我全身的宝贝。当然,废土上的陌生马可能递给我的东西种类不胜其数,但大多数最常见的情况下,选择喝掉对我有益的可能性更大。于是呢,我坐了下来一顿狂饮然后我日!——它尝起来就像液体糖果一样甜,冰镇得恰到好处。为了阻止我一饮而尽,她到后来不得不用魔法把葫芦从我手里抢走才行。
“感觉怎么样,小伙子?”
我等待它全被咽到肚里去才回答:“谢谢,我突然没那么想找一把半自动步枪玩俄骡斯轮盘赌了。妈的,这是什么宝藏饮品啊?”
她把葫芦瓶塞回到了斗篷下面,然后继续赶路了。“生命的甘露,仅此而已。”我跟了上去
“呃,听起来很贵的样子。”
“在某些地方,这个东西确实很贵。在废土上,越稀有的东西就越值钱。”她说。
“‘某些地方’?你在开玩笑吗?带魔法的可乐味药水只在‘某些地方’值钱?”
她吃吃地笑了笑,然后看向远方。
“你难不成是在你在逗我玩吗?”
她一边笑着一边听我翻嘴皮子。
“难道这只是瓶闪闪可乐?”
“这么看来,你刚刚真的有够渴的。”
听了这么一句话,现在我觉得刚才的自己简直就是一傻帽。“这特么就只是瓶水?!生命的甘……甘你妈。”
“我说它在某些地方值钱,而‘某些地方’指的就是沙漠哦。”
我叹了口气,再次打开了我的地图,检查着我应该往哪里走。“行吧,不过还是谢了。我现在得继续往……”她转头看向了我。她满脸都是鬃毛,以至于我只能看见她斗篷里的一只眼睛。我向四周看了看,确认了一下自己的位置。“……往哪里走来着?”我又叹了口气。“老兄,我今天可真不在状态啊……”
她歪了歪头,然后笑了。“你的目的地是哪里?我觉得我们可能是在往同一方向走。”
“呃……”我扫了一遍地图,“卡巴雷洛骑士中心。”
“那你确实不在状态。因为你要不是南辕北辙了,要不是说错地名了,要不就是在把我当傻子耍。”
我揉了揉眼睛。“操。”接着,我感受到两根胳膊和一堆布料把我团团裹了起来,接着又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肉桂加胡椒的气味。我去,这家伙怎么突然抱起我来了?
“别害羞了,孩子。这里只有我、你、还有这漫漫长路。我们也许会在这条道上同行一段时间,然后也许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了。你对我说的话也许就如同微风吹拂般悄然飘散。那么,你愿意同我来吗?”
我眨了眨眼,然后看向她,然后看向马路,然后又看向她。“女士。我不知道为什么你能在这里活到现在还没有从头到脚都被掠夺者抢光。但是我愿意——你看起来也不像是会在我晕倒后任由我被沙子淹死的家伙。”
她咯咯笑了笑,然后起步:“棒极了。”
接下来的几分钟,我们谁都没说话。妈的终于!难得的清净!但我的头又开始隐隐作痛了,也许是因为刚才的安慰剂效应在真相败露的时候便已失去作用。
“也许……也许确有其因。”
“啥?”
“我说也许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对陌生小马的信赖之所以还没有被惩罚,是有原因的。”哦太棒了,现在她要开始自我检讨了。“我是雄鹰部落的成员。我们在圣帕罗米诺的废土上游荡,寻找资源来自给自足,在必要的时候自我防卫。我们就如同信仰中的雄鹰一样自由自在。但是……那些在这里定居的小马们视我们如同虫害。一般情况下,铁骑卫和避难厩小马不允许我们靠近他们半步。因为我们身上装饰着从沙漠里收集到的珠子,小马们总是把我们看作掠夺者的一员。”
“这样啊。”
“嗯?”
我突然停下了脚步——完他娘的蛋,我又要开始发牢骚了——为什么这个鬼地方就不能让我一只马好好干自己想干的事呢?“我懂你的感受。”
她看着我,脸上挂着微笑,以及一副满是让我赶紧继续说的表情。
于是我继续:“我知道自己看起来像个街头无赖,我脑袋上长着尖到能杀人的发型,而且我还穿着这一身皮革制品。我也明白这些足够让其他小马看我第一眼就把我给当场枪决。实际上,某些家伙在今天早些时候就有充分的理由这么做了。”我居然在袒露自己的心声?我已经开始后悔自己这一悲催的举动了。但管他呢,我身边就有个移动的旅行保险,那稍微丢一点脸也还是有必要的。不过虽然心里这么想,我接下来说的话也算是硬挤出来的:“但你……是除了我哥哥和他老婆以外唯一一只待我还算友善的小马。”说着,我拂了拂我翅膀上的羽毛,“就因为这对儿玩意,其他小马看我就好像如果离开他们视线半秒,我就会当场活吞他们的孩子一样。其实吧,我大多时候都根本注意不到他们是怎么看我的,毕竟从小到大,我身边的小马多少都有些害怕我。对此我也已经很习惯了。然后不知怎的,我哥或者你这样的小马就这么出现了。一遇到你们这样的小马,我就好像……好像卸下了自己心里的某种负担——虽然我曾经从没意识到它存在过。”
她轻轻咧开了嘴:“瞧?我们已经有话题可以聊了。”
“哈哈……淦。”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该死,我居然被逗笑了。
“不过,我之所以相信小马们,是因为我没什么可失去的了。而你之所以不相信任何小马,是因为信任没法为你取得任何利益吗?”
我听她这句话,摆出了一副斗鸡眼。这话说的就有点太真实了哈,你这只奇怪的嬉皮士背包客:“嘛……算是吧。如果所有小马都觉得我是某种带有暴力倾向的混沌加农炮,一触即发的那种,那还不如顺着他们来,顺便给自己找点乐子呢。你说是不?”
“你问过其他小马吗?”
“什么?”
“你有问过其他小马他们是怎么看待你的吗?”
“这尼玛是什么破问题?”
“所以你没有?”
“我他妈当然没有了,你为啥觉得我会问呢?”
“因为这样才会有人愿意更多地了解你啊?”
我叹气了。“听着,如果你找到了一只愿意听我讲自己的小马,记得给我个信儿,因为我可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你好呀!”她猛地停了下来,然后转头看向我,导致我一头撞在了她身上,“如果你的话是真的,那么咱们这段对话就从来没有发生过哦!”
我沿着刚才我们各自的发言回溯了一遍:“很难不觉得你不是在吊我的鱼。”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这个世界比我们能够想象的还要残忍。但如果小马们都赋予这个世界——或者至少这个世界里的某些其他小马——善心,那么它就会慢慢地好起来。”
听完,我忍不住趴在了地上,然后用放射性灰尘给自己的脸做了个深度清洁:“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呕。”她对于我这般行为似乎并不惊讶,“我有理由觉得哪怕这趟宿醉没能杀掉我,你尴尬的发言也会让我患上慢性病。”
她打趣地踢了我一脚:“快起来啦。”她笑着说。最终我还是不得不照做。
之后一段时间我一言不发,她也是。在我们一同走路的这段时间里,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了下去,在西边的天际线上留下了一弧粉色的明光。她放慢了脚步,以欣赏这夕阳的景色。而我则在她身后重步跟随,并且因为暗淡下去的阳光而谢天谢地。接着,她停了下来,然后我一脑袋塞进了她尾巴毛里。
“看!”她从斗篷里取出了那根木棍,然后指向天空中的某处。
“听着,如果现在有不怀好意的家伙正冲向我们,我们还不如往你那根棍子黏上一面白旗,因为不论是身体情况和武器情况,现在的我连一只辐射蝎子都干不过。”
“把你眼睛睁开!”她一棍子敲在了我头上,“星星出现了!”
我对着天空挤了挤眼睛:“这……算什么大事吗?”
“你的故乡每天乌云密布,你还出生在避难厩。所以这对于你来说当然算大事了!”
我难以置信地看向她:“你是怎么……”
“告诉我。在你小的时候,每天晚上抬头你都会看到什么?”
我揉了揉眼睛。我的亲娘,咱们离骆斯威尼还有多远啊。“大概是天花板吧?”
“而在你出来后的第一天晚上看向天空时,你看到了什么。”
“我怎么可能记得。一片房顶?云,也许吧?听着,我知道星星是什么,我也知道它们长什么样,我也知道它们在哪。”
“但你了解它们吗?”她用魔法攥住了我的脸,然后把我的五官甩向了东边的天空。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星星出现在了天边。“看这个!”事已至此,我已经耗尽和她继续争论的能量了,所以我干脆照做妥协。
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对的。
在星星刚开始显现的时候,我得眯起眼睛才能看到它们。自从我来到小马国后,有一件事情我到现在还没有完全适应:那就是在这么南的地方,太阳升起和落下的速度是真的快。在马彻斯特的夏天,如果太阳在晚上九点开始落山,那么半夜十一点的时候,阳光才会彻底消失。而在这里,我也许会在夕阳的某刻开始翻找包里的某样物品,而当我找到它的时候,天就已经黑了。当西边的粉弧彻底消失之后,更多的星星唰地出现在了夜空中,快到我的眼睛都跟不上。其中有一颗很大很亮的星点在太阳消失前就已经显出来了,然后它旁边有一颗稍微小一点的,然后那颗旁边还有一颗更小点的,然后我转眼又发现了更多明星,然后不知怎的,我就看到银河在它们中间逐渐显形,而且还在慢慢变得越来越亮、越来越明显。我这辈子没有见过它这么明亮,于是我沿着银河系带向后仰头看去,然后失去重心摔到地上。
她一边笑一边和我一起躺到了沙子里。
“哇哦。”
“现在,你了解它们了。”
就这样,我们一起在夜晚的沙漠里观星了一段时间。
“找到它了。”我说。
“你找到什么了?”
“我觉得那就是北斗七星。虽然我也不敢确定。我家乡某个烦人的水手跟我提到过,他就是用它们来导航的——虽然他在海上还是经常找不到北。”我朝那些星星指了过去。其中四颗画出一个正方形,而另外三颗组成了勺子把。
“啊,大熊星座。”
“大啥?”
“这是战前的小马们给你所说的这些星星起的另外一个名字之一。”在听完后,我看着那个方向,眯起了眼睛。等到终于在这七颗星星周围看到那只熊的脑袋和后腿时,我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坐落于大熊脚掌上的那几颗星星,在古时候被其他一群小马叫做羚羊之跃。而我的父亲看不出来那是只熊。他在看到熊鼻子上和腿上的星星后,认为他看见了一只正在朝圣的小马,两条前蹄伸出,用来祷告。我们部落另外的小马认为他们看到的是一只凤凰。”
至此,我已经完全搞不懂她话中的含义了:“所以你想说什么?”
她重新把木棍指向天空,说:“这颗星星,通过某种方式连接着那一颗。而那一颗又以另外一种方式连着这颗,还有那颗。所有星星,串联在这一片夜空中。孩子啊,我知道你刚来到沙漠不久,但在群星之中,你并不孤单。你正以某种方式和另外一颗星星所连接着,而和你连接的星星又和其他星星息息相关,而那颗又会和另外的星星所互通。你连接着你即将遇到的下一只小马。你连接着过去给予你水、以及那些没让你有好日子过的小马们。你连接着我。”说完,她笑了。
“在抵达目的地之前,我的脑子已经逃不掉被你那自由精神派的胡话给灌满了,对吧?”
她捧腹大笑了起来。不知为何,这里的小马们能被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会给予任何和自己有眼神接触的小马一顿怒视,一类会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看到的一切都贼尼玛搞笑。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搞的。“我们走吧?”她拍了拍我侧腹,然后站了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们到达骆斯威尼了。看来她和我前行的方向出奇地相似呢。在距离大门还有五十米左右的时候,我转身看向她,说:“那么好!和你在一起非常的开心,但我的终点站到了。如果你会经常路过这里的话,想必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她再一次对我摆出了那副顽皮又有些会意的笑容。跟之前她拿那葫芦矿泉水整蛊我的时候是同一个表情。几乎同一时刻,我从她脸上察觉到了异常。
“也许吧。但有可能那一刻会到来得比我们预想的还要早不少呢。”
“这他妈又是什么意思?”
她笑道:“没啥意思!虽然我从头到尾都没说错过什么就是了。”
我觉得我的右边眉毛已经比另外一边的要高好几十厘米了,但我终究还是转身走了过去。我梆梆敲了几下大门。一分钟过后,昨天那位太空舰长认出了我,于是我得以穿过门槛。大门被转了下去,而我则环顾四周,尝试在黑暗中认出去往彩虹和常春他们营房的位置。
接着,我回过头去,看到那只非主流掠夺者雌驹嬉皮笑脸地站在我后面,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她刚刚成功把自己的放的屁归咎到一条流浪狗身上似的。
“你他妈在这里做什么?”
“要早不少哦!”她嘻嘻笑了笑,然后蹦蹦跶跶地到营地远处去了。而我呢,因为实在是太累太困加太渴,则根本没有精力继续跟着去看她会搞出什么样的乱子了。
我一把推开了彩虹和常春的房间大门,跳到沙发上来回扭曲翻滚,同时发出一阵死亡般的呻吟声,接着才意识到我得先把夹克和背包脱下来。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决定还是不这么做了因为呕呕呕呕呕呕呕呕
“小原!你回来了。”听到声音,我把脑袋拧到旁边,看到彩虹正从L形房间的另外一边探头看过来。他看起来比平时还要邋遢上个20%。得嘞,现在房间里有俩小马了。
“虽然这不可能,但我相信如果你现在当场给我注射一个安乐死,我会更开心的。”
他笑了,然后把头收了回去。“稍等一下。”然后我死了——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接着我的脑子突然萌生了一个猜想——其实这一切根本不难发现。这家伙,趁我不在的时候,居然晚上八点就上床了,外加他现在看起来跟刚穿过一片飓风一样……
我从沙发上走了下来,然后来到拐角处一看。果然。他此刻已经回到了床上,正在跟常春铃搅在一起呢。在他们注意到我之前,我看见彩虹对着她说了些什么,然后轻轻咬了咬她的耳朵。
“好家伙啊老伙计们,我才来这里刚刚一天,结果你们就已经趁我不在的时候开始策划你们的繁殖活动了吗?”
听到我的声音,彩虹看上去就像他冲澡的时候水突然变得冰凉。常春则像一只受惊的猫,然后跳过了抓来某样东西的环节,直接往我鼻子来了一记魔法上勾拳。
我大概率是直接失去意识了,因为我印象里下一件事情就是我正躺在房间地板上,而彩虹正站在我的旁边。“还活着吗?”
“实话讲,我今天经历过比这更糟的叫醒服务。”
他踢了踢我的腰。“振作一点,起来。你有获取到什么信息吗?”
“哦当然了,我当时在做事情……”我翻了个身,然后撑起了四肢,扔下了身上的夹克和背包,然后一屁股坐回到了沙发上,“……跟一个机器马在做一些好玩的事情。他们管他叫做山姆卫星。”
“你到现在还在和我们开玩笑吗?如果常春想把你的脑袋卸下来安在墙上,她完全可以这么做,因为她已经有一万个理由了。”
“我没在开玩笑,他名字真的叫山姆卫星。不过显然,这大概是个假名。”
“好吧,不是没有道理。”
房间大门被打开了,常春刷着牙走了进来,同时用念力飘着一瓶水和一个玻璃杯。她路过我的时候瞪了我一眼,而我则天真地笑了笑,然后打了个招呼。她无视掉了我的回复,然后趴到了彩虹的背上。尽管加上了她的重量,但彩虹的身子连动都没动。
“喂,那是我的位置!”
常春漱了口水,把它吐到了空杯子里,然后把脸蛋放在了彩虹的天灵盖上,双蹄抱住了他的脖子。“不,这是我的。”好吧,她说的也有道理。
“随便吧。总之我刚才在说,那只你们管我调查的机器马叫做山姆卫星。”常春的眉毛扬了起来,我立刻解释,“笔名。他这机器马挺有个性的。”
“懂了。”
“他还蛮守口如瓶的,不愿意透露关于自己的任何情报。在我们谈到相关事情的时候,他就突然激动了起来,然后逃避掉了话题,所以这块儿没有进展。如果你们再给我几周的时间,也许我可以把信息套出来,但是很不幸呢……”
听到这里,常春一蹄子拍在额头上:“你闯什么祸了……”
“我不觉得镇上的警官对我有很大好感。”
“你做了什么,小原?”
“实际上,我什么都没碰。出于某种原因,我的存在就好像成为了他愤怒的导火索。”
她好像想抬起胳膊,但是中途停了下来。“这……其实还挺情理之中的。”
“所以呢,常访核素之城这个计划是不太可能实现了。但是呢,我还发现了另外一个东西。”彩虹歪了歪头,做出一副倾听的表情,“今晚,山姆会离开核素之城,去找资源。”
他挠了挠下巴。“也许并不值得去跟踪他……他身边肯定会有保镖,而且现在他们肯定已经出发了,而且如果我们要去,那现在我们就得准备……”
我在沙发上伸展了一下四肢,说:“我这一天过的已经很操蛋了。不管怎样,我反正是不想再拖着蹄子走到卡巴雷洛骑士中心了。兄啊,我快饿穿了。你们吃晚饭了没?有我的份吗?”
当我再一次转头看向他们俩的时候,我注意到他们正面面相觑。“你刚是说……卡巴雷洛骑士中心吗?”彩虹问道。
“对啊。现在他们那里的披萨店估计已经关门了,所以我不推荐去打人家的热线电话。”
“常春,石南草他们不就是在卡巴雷洛骑士中心……”
常春的脸都白了。她迅速从彩虹身上跳了下来,然后用我从没想象过能从她那般小小的身躯里爆发出来的力量把他拉到了他的动力装甲旁边。“你得出发了,就现在。”我突然感受到一阵念力魔法把我从沙发上拽了下来,然后我的夹克和背包朝我砸了过来。
“我的亲娘,认真的吗?!”
彩虹启动了装甲,接着它便自动组装到了他的身上。常春把一个锁柜从沙发底下拖了出来,让我不得不挣扎着逃离沙发前面那片区域。她从柜子里拿出来了一个战斗鞍和一个头盔,然后给了彩虹一个亲亲:“平安回来,亲爱的。”
“我会的。”说着,彩虹的头盔落到了他的脑袋上,随着一阵“嘶”和一声“咔”,它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装甲上。大门砰地被打开了,然后他一溜烟便跑出去了。紧接着,我意识到自己正被拖到门口。
“喂!你这是在干什么,我现在只想睡觉!”回答我的只有身后重重关门的轰响。彩虹正在走廊远处等着我。我不满地嘟哝了一声,然后跟了上去。“好的,鉴于现在的情况,我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为什么我他妈要在酒醒之后跟你去卡巴雷洛骑士中心而不能在床上睡大觉?”
“你怎么就酒醒了?”即使我跟他面对面,但我感觉彩虹的声音根本不像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而是从他头盔上的音响里传出来的。
“天气最热的时候,我是独自一马在核素之城的酒吧里度过的。”
他叹了口气。“那这就是你的问题了。”我们一同离开了营房区域,来到了庭院的位置。“卡巴雷洛骑士中心有一处蝎尾兽老巢。六个月之前,我们的一波侦查小队去了那里,然后失联了。”
!好吧,那这事还真不小。”
 
 
(1) 指的是歌曲“I Get Around”:致敬的是摇滚乐队沙滩男孩的同名单曲。
(2) 杀痰男孩(Beach Boppers):恶搞美国摇滚乐队“沙滩男孩(The Beach 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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